服务项目 (筹备)

  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

  3.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


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业务:

该业务主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明确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浓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通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可以为企业改进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指导意见、技术依据;为职业健康检查提供技术参考意见;为企业防范和降低职业卫生风险,加强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业务流程: 接受委托 → 收集资料,现场调查 → 拟订检测方案 → 现场采样 → 实验室分析/检测 → 编制检测报告 → 审核 → 提交 →编制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 审核 → 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自采样结束之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与评价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另行商定。

需客户提供的资料:

  1. 公司的概况,包括公司的规模、员工总人数、占地面积和产品等;

  2. 公司总平面布置图;

  3. 车间平面布置图或生产设备布置图;

  4. 生产工艺流程图;

  5. 原料辅料使用情况(组成,用量等),生产流程中存在化学物料名称,及其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6. 车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名称和数量;

  7. 有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8. 公司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如通风除尘排毒的名称,安装位置,运行状态

注意事项:

  1. 指定专人陪同我公司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采样及检测;

  2. 进行现场采样及检测时,需检测的工作场所应正常生产,不得人为干扰采样及检测;

  3. 确保我司在检测现场的工作人员安全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业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

业务标准: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

  3.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2.(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该业务主要针对该项目在投产后正常运行期及施工建设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进行评价。主要包括该新建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
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识别、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通常采用的评价方法主要为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等。

业务流程: 接受委托 → 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 拟定评价方案 → 评价方案内审 →(类比)企业现场采样 → 实验室分析/检测→编制评价报告 → 建设单位组织内审 → 修改报告 → 行政部门组织评审 → 专家组长确认 → 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在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通常20~35个工作日可出具评价报告。

客户提供资料:

  1. 立项文件

  2. 可行性研究资料

  3. 初步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5. 总平面布置图

  6. 设备清单及其布置图

  7. 其他

业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2013年4月10日

  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

  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2]63号)

  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09-2013

  8.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3.(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主要针对该项目在投产后正常运行期及施工建设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进行评价。主要包括该新建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
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识别、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通常采用的评价方法主要为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等。

业务流程:接受委托 → 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 拟订评价方案 → 评价方案内审 → 现场采样/检测 → 实验室分析 → 编制评价报告 → 专家评审 → 修改报告 → 专家组长确认 → 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在资料提供齐全和双方配合下,一般出具报告的时间为30~40个工作日。

客户提供的资料:

  1. 立项文件;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卫生审查认可书;

  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4.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书;

  5. 初步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6. 所有的原辅材料的产品安全数据(MSDS)和产品成分及消耗量;

  7. 总平面布置图;

  8. 车间平面布置图(含设备布置图、设备台数、型号)

  9.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流程说明;

  10. 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11.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12. 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13. 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汇总表;

  14. 试运行期间的一般资料(试运生时间、目前负荷情况、有无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中毒和意外事件等)

业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

  2. 卫生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375号)